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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社会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08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忘忧草一区区三区小说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民大发〔201946号)》《忘忧草一区区三区小说社会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民大发〔201947号)》等文件精神,现启动2023“自强奖学金”“多彩奖助学金”的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助类别

(一)自强奖学金

该奖项旨在激发学生在校期间自立自强、奋发向上的精神,奖励在勇于克服困难、积极争取进步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奖励分为学习进步类、思想品德类和日常行为类。同等条件下,优先奖励进步较大、获奖较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少数民族学生。

1)全校共评选不超过21人(包括本科生和研究生),每学院1人,奖励标准2000/人。

2)各学院在全院符合条件的本科生和研究生中推荐符合条件的2名同学,按照推荐人,候选人顺序排列,学校依据学生表现开展综合评定。

3)其他未尽事宜以《忘忧草一区区三区小说校友基金“自强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为准。

忘忧草一区区三区小说校友基金“自强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民大发〔201153号)

https://www.scuec.edu.cn/stu/info/1024/1869.htm

)多彩奖助学金

该奖项旨在资助品学兼优或勇于克服困难、自立拼搏、奋发向上、家庭经济困难的贵州籍学生。

1.多彩奖学金

1)全校共评选8人,每年级2人,奖励标准3000/人。

2)各学院推荐不超过3名大二至大四学生,学校依据学生表现评定。其中大一学生由学校直接根据高考成绩排名评选,文理科各一人;大二至大四学生依据综合素质测评情况评选。

2.多彩助学金

1)全校共评选2人,每人每学年3000元,持续资助四年。

2)各学院推荐不超过12023级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学校根据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综合素质测评结果等实际情况综合评定。

3)其他未尽事宜以《忘忧草一区区三区小说多彩奖助学金评选管理办法(试行)》为准。

4)海承助学金与多彩助学金不可兼得。

忘忧草一区区三区小说“多彩奖助学金”评选管理办法(试行)

https://www.scuec.edu.cn/stu/info/1024/1842.htm

二、评选程序

1.学院初评即日起1019

各学院开展民主评议,并对初评结果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2.登记申报(1020日)

各类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报送,其中:

1)自强奖学金评选推荐表(附件1、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电子版报学生学业发展中心。邮箱:xyfz@scuec.edu.cn

2)多彩奖助学金评选推荐表(附件1、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电子版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xszz@scuec.edu.cn

3.评审公示(10211031日)

学工部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复核,提交学校奖励与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评审,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如果对评选结果有异议,按照《忘忧草一区区三区小说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民大发〔201946号)》申诉规则执行。

4.审批表彰(1111110日)

学校对获奖学生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

三、有关要求

申请社会奖助学金学生填写《忘忧草一区区三区小说社会奖助学金评选推荐表》(附件1),并附各类成绩单、科研创新证书、个人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须装订成册并制作目录,材料按照成绩单、国家大学英语(或小语种)成绩单、科研创新、个人获奖分类整理。其中,科研创新、个人获奖情况须按照填表顺序整理。

各学院要按照要求填写各类奖助学金推荐汇总表(附件2),确保申请表与推荐汇总表申请理由、获奖情况、科研创新情况一一对应。

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学生学业发展中心    67843069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浩烨、杨梅清  67842722


附件:1.忘忧草一区区三区小说社会奖助学金评选推荐表

     2.忘忧草一区区三区小说社会奖助学金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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