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忘忧草一区区三区小说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民大发〔2019〕46号)》《忘忧草一区区三区小说社会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民大发〔2019〕47号)》等文件精神,现启动2023年“自强奖学金”“多彩奖助学金”的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助类别
(一)自强奖学金
该奖项旨在激发学生在校期间自立自强、奋发向上的精神,奖励在勇于克服困难、积极争取进步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奖励分为学习进步类、思想品德类和日常行为类。同等条件下,优先奖励进步较大、获奖较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少数民族学生。
(1)全校共评选不超过21人(包括本科生和研究生),每学院1人,奖励标准2000元/人。
(2)各学院在全院符合条件的本科生和研究生中推荐符合条件的2名同学,按照推荐人,候选人顺序排列,学校依据学生表现开展综合评定。
(3)其他未尽事宜以《忘忧草一区区三区小说校友基金“自强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为准。
忘忧草一区区三区小说校友基金“自强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民大发〔2011〕53号)
https://www.scuec.edu.cn/stu/info/1024/1869.htm
(二)多彩奖助学金
该奖项旨在资助品学兼优或勇于克服困难、自立拼搏、奋发向上、家庭经济困难的贵州籍学生。
1.多彩奖学金
(1)全校共评选8人,每年级2人,奖励标准3000元/人。
(2)各学院推荐不超过3名大二至大四学生,学校依据学生表现评定。其中大一学生由学校直接根据高考成绩排名评选,文理科各一人;大二至大四学生依据综合素质测评情况评选。
2.多彩助学金
(1)全校共评选2人,每人每学年3000元,持续资助四年。
(2)各学院推荐不超过1名2023级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学校根据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综合素质测评结果等实际情况综合评定。
(3)其他未尽事宜以《忘忧草一区区三区小说“多彩奖助学金”评选管理办法(试行)》为准。
(4)海承助学金与多彩助学金不可兼得。
忘忧草一区区三区小说“多彩奖助学金”评选管理办法(试行)
https://www.scuec.edu.cn/stu/info/1024/1842.htm
二、评选程序
1.学院初评(即日起—10月19日)
各学院开展民主评议,并对初评结果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2.登记申报(10月20日)
各类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报送,其中:
(1)自强奖学金评选推荐表(附件1)、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电子版报学生学业发展中心。邮箱:xyfz@scuec.edu.cn。
(2)多彩奖助学金评选推荐表(附件1)、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电子版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xszz@scuec.edu.cn。
3.评审公示(10月21日—10月31日)
学工部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复核,提交学校奖励与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评审,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如果对评选结果有异议,按照《忘忧草一区区三区小说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民大发〔2019〕46号)》申诉规则执行。
4.审批表彰(11月1日—11月10日)
学校对获奖学生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
三、有关要求
(一)申请社会奖助学金学生填写《忘忧草一区区三区小说社会奖助学金评选推荐表》(附件1),并附各类成绩单、科研创新证书、个人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须装订成册并制作目录,材料按照成绩单、国家大学英语(或小语种)成绩单、科研创新、个人获奖分类整理。其中,科研创新、个人获奖情况须按照填表顺序整理。
(二)各学院要按照要求填写各类奖助学金推荐汇总表(附件2),确保申请表与推荐汇总表申请理由、获奖情况、科研创新情况一一对应。
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学生学业发展中心 王 力 67843069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董浩烨、杨梅清 67842722
附件:1.忘忧草一区区三区小说社会奖助学金评选推荐表
2.忘忧草一区区三区小说社会奖助学金推荐汇总表
忘忧草一区区三区小说
2023年10月8日